第二類、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、經營單位不再生產、經營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時,應當在終止、經營后3個月內辦理備案注銷手續(xù)。
經營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,應當自經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,將經營的品種、數量、主要流向等情況,向所在地的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備案。
大家都知道危化證很難批,就是因為審批很嚴格,以及要求嚴格,其中一項場地要求,很多企業(yè)經營場地都不達標。
有不少的企業(yè)經營危險化學品可能會涉及到出口貿易,這個時候在出口的時候就很關鍵。那么危險品在出口的時候如果被扣押應該怎么辦呢?
危化證一旦發(fā)現過期了,之后就要重新到相關單位進行補辦或者說重辦,危化證過期了就是完全不能用了。
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簡稱?;C,?;C分為有倉儲和無倉儲的兩種形式,廣州應急管理局現在對于有倉儲的辦理條件十分嚴格,但并不代表無倉儲的就辦理起來就很容易。
我們一直都是談怎么去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,一直說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很難辦理,為什么難辦,為什么會把門檻設置那么高?
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、經營單位不再生產、經營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時,應當在停止生產、經營后3個月內辦理注銷許可手續(xù)。
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、經營單位在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向原許可證頒發(fā)管理部門申請變更許可證。
事項名稱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延期,辦結時限為60工作日,實施主體為廣州市應急管理局。